一、农村住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
农村住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。若农村住房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,或一方出资但双方对该住房有共同管理、使用等行为,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若住房是一方在婚前建造,且无婚后共同修缮、扩建等投入,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。但如果婚后双方对该住房进行了重大修缮或扩建,扩建、修缮部分可能属于共同财产。
另外,若住房是通过继承、赠与获得,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,属于个人财产;未明确的,则属于共同财产。
二、农村住房共同财产如何认定
农村住房共同财产认定主要考量以下因素。首先,看建房出资情况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,一般属于共同财产。其次,看建房审批情况,若建房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审批,也倾向认定为共同财产。再者,考虑房屋用途,供家庭共同居住使用,而非仅一方使用的,更可能是共同财产。另外,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与房屋建造时间关联也很重要,若在婚姻期间建造,若无特殊约定,通常为共同财产。需注意,农村房屋产权认定较为复杂,涉及诸多农村土地政策及习惯。若有争议,建议提供建房资金来源、审批手续等详细材料,以便更准确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三、农村住房财产分割时要注意啥
农村住房财产分割需注意诸多方面。首先,确定房屋产权

其次,考虑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,优先保障实际居住者权益。再者,宅基地具有特殊性,其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,房屋分割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处理,但受限于“一户一宅”等规定。
另外,若涉及继承分割,需依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进行。同时,要注意房屋的合法性及有无违规搭建等。在分割时,遵循公平、合理原则,兼顾各方利益,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,避免矛盾激化。若协商无果,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确保分割合法、公正。
农村住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。若农村住房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,或一方出资但双方对该住房有共同管理、使用等行为,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若住房是一方在婚前建造,且无婚后共同修缮、扩建等投入,一般属于婚前个人财产。但如果婚后双方对该住房进行了重大修缮或扩建,扩建、修缮部分可能属于共同财产。另外,若住房是通过继承、赠与获得,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,属于个人财产;未明确的,则属于共同财产。了解了这些情况后,如果你还有关于农村住房产权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具体分割、因住房产权问题产生纠纷该如何维权等困惑,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。